北京:144.78分(包含此分数)
京外:148.55分(包含此分数)
我校今年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将直接向各省招办报送合格考生数据,考生请自行打印查询页面。
考生认真核对网上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在2017年4月5日之前电话联系我校进行修改,在向各省报送合格数据时因考生报考数据提供错误无法报送影响考生报考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联系电话:010-64900098。
按照教育部教学厅﹝2016﹞1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按照此要求同时结合我校实际合格人数,拟分省计划调整如下:
省份 |
拟投放招生计划 |
北京 |
13 |
天津 |
1 |
河北 |
8 |
山西 |
7 |
辽宁 |
7 |
吉林 |
2 |
黑龙江 |
2 |
浙江 |
3 |
江西 |
1 |
山东 |
9 |
湖南 |
4 |
广东 |
5 |
甘肃 |
1 |
新疆 |
2 |
内蒙古 |
1 |
湖北 |
1 |
河南 |
1 |
注:最终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请考生登录http://zscx.buu.edu.cn/后在查询项目中选择“2017年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和验证码查询本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