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报考艺术类高职专业须通过省内联考,其中报考音乐类的考生还需通过学校相关专业考试,文化成绩须达到当地艺术高职投档线。
1、美术类高职专业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50%+文化成绩×50%,文理统一排序;
2、音乐类高职专业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50%+文化成绩×50%,文理统一排序;
3、理科考生按照高考成绩*各省艺术文控制线/艺术理控制线的公式换算文化成绩。
各专业录取最低分:
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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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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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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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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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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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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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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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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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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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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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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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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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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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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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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